小规模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相关问题解决方法!
时间:2024-01-22 09:51:20点击量:417次


哪些情况下小规模企业要转为一般纳税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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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转换:3种情况

1、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就会强制要求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企业,需要当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的下个月强行转为一般纳税人。

3、自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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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转换:2种情况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要做好以下几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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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登录公司所在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图例为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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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贴士: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要注意认定有效期起选择当月或次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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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种认定的变更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审批通过后,及时联系税务管理员进行税(费)种认定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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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

在开票上需要注意税率的变化,及时同步更新税控设备,否则将影响后续的发票使用,变更方式如下:

税务UKEY版:登录→菜单栏【在线变更】→输入税务UKEY密码和税务数字证书密码→点击获取变更信息,点击变更。

百旺(税控盘):登录→系统设置→税控设备设置→税控设备在线变更→弹出“是否关闭开票软件在线变更程序” →点击“是”进行变更。

航信(金税盘):登录→系统设置→菜单栏“系统设置”→网上变更→金税盘网上变更 →点击确定→勾选新增发票种类→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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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季中转一般纳税人,以2月申报次月生效(即3月生效)为例,需在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内完成1月-3月(一季度)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在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所属期3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以上申报均可在电子税务局完成。



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这些问题请注意!


1、我们公司是今年8月份成立的,本月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一直没有取得生产经营收入,那我司在之前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发票还能再申报抵扣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你需要同时满足“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两个条件,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政策所称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指的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真实记录和准确核算的经营结果。纳税人通过隐瞒收入形成的“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则不能适用本政策

2、那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还需要注意什么呢?

以下两个问题可以关注一下: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之前的库存商品,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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