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免征
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法律援助补贴免征
一、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生育津贴免征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2008] 8号)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独生子女补贴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托儿补助费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 [1994] 89
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征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06] 10号)
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个人实际领 (支) 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 10号)
工伤保险待遇免征
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40号)
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征
1.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3倍以内部分免征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 164号)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所称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是指个人持有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保险赔款
保险赔款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费用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外交人员所得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国际公约等规定免税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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