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
时间:2023-03-21 11:37:18点击量:645次




01

什么是新就业形态


新就业形态是劳动者依托移动互联网平台,获得就业机会,从事劳动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就业形态。与传统就业形态相比,新就业形态增加了移动互联网平台作为承担部分劳动用工管理功能的就业载体、劳动者就业工具(手段)以及获取就业资源信息的途径等。



02

什么是灵活就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对灵活就业的界定是: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主要包括:非全日制的单位就业或兼职就业,以及个人创业经营、个人劳务、自由职业等个人就业群体。



03

总结


在“灵活就业”定义中的新就业形态是指,“跨界”传统单位就业和个人就业之间的“平台网约就业”这一群体。


对比新就业形态的分类,新就业形态与灵活就业的概念应是相互兼容的关系,新就业形态中的“平台个人灵活就业”和“平台网约就业”属于灵活就业范畴,而灵活就业人员中若依托移动互联网的,属于新就业形态范畴。


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执行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据了解,为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全总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最大限度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组织到工会中。“自2021年以来,全国新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1037万人。”全总相关负责人表示。


灵活就业与新就业形态是群众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对于疫情后时代发展来说,这类就业方式发挥的重要作用愈发凸显。据中国人民大学灵活用工课题组等发布的《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2)》蓝皮书显示,2021年中国有61.14%的企业在使用灵活用工,比2020年增加5.46%,企业倾向于扩大灵活用工规模。由此可见,以灵活就业为主的新就业形态已成为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新引擎。


近些年来,政府也出台相关政策对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作出具体部署,比如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等,以上措施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平台灵活就业新形态的肯定与支持。那么在未来发展中,为了让灵活就业规范化良性发展,平台企业要切实履行平台治理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灵活就业人员和保险公司、政府部门等相关主体也依法各尽其责、各显其能,各方形成治理合力,从而全力支持灵活就业事业的发展。


·汇用薪为共享经济灵活用工平台,为企业提供共享经济综合服务;

·企业可通过汇用薪平台发布任务、验收、支付,在线查看银行回单、发票等结算凭证。

您身边的一站式灵活用工解决方案服务商

河南首家国有灵活用工平台

更多内容关注公 众 号:河南人才共享科技集团